古往今来,无数帝王将相纵横捭阖,成就了惊天动地的不世伟业;英雄豪杰慷慨悲歌,留下了可歌可泣的千古传奇;奇人异士,游戏风尘,窥视了大千世界的神秘奇丽;红粉佳人,情海生波,演出了梦幻人生的悲欢离合。但是,在他们共同写就中华民族五千年辉煌壮丽的历史乐章、绘成斑斓多彩历史画卷的同时,也给后人留下了无数难以索解的历史奇谜。
1.黄帝是传说中的人物吗
古书中有“三皇五帝”的说法,其中“五帝”是指东方太皋、南方炎帝、西方少昊、北方颛顼和中央黄帝。而传说中,黄帝是中华民族的祖先。然而,他究竟是人还是神?为什么被称为“黄帝”?现在仍然众说纷纭,没有统一的说法。
有学者认为,黄帝是神话传说中的雷电之神,后来才崛起而为中央黄帝。相传他长有四张脸,能同时顾及到东、西、南、北四个方向。无论什么地方发生了事情,总逃不过他的眼睛。后来,他战胜了东、西、南、北四个天帝,建立了自己的神国。
黄帝和炎帝停战言和后组成的统一的部落联盟,成为中华民族的祖先。所以,今天的中国人自称“炎黄子孙”。
也有学者认为,黄帝实有其人,他应该是原始社会末期一位部落联盟的首领。《史记·五帝本纪》记载:“黄帝者,少典之子,姓公孙,名轩辕。生而神灵,弱而能言,幼而物齐,长而敦敏,成而聪明。轩辕之时,神农氏势衰,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而神农氏弗能征,于是,轩辕乃习用干戈,以征不享,诸侯咸来宾从。”
这些记载似乎说明历史上的黄帝实有其人,是中华民族的形成与发展的创始者。因此,说他是人更有道理。那么,他又为什么被称为“黄帝”呢?
据说,黄帝在五个天帝中,是管理四方的中央首领,又因专管土地,而中原的土地是黄色的,故名“黄帝”。学者们认为,这反映了上古时期,人们对黄土地的崇拜。古史称他为“以土德为王”。后世之人以此而崇尚黄色,把黄色演变成一种权力和尊贵的象征。历代帝王穿的“龙袍”、“马褂”都是黄色,就是由此引发而来的。
在中国的历史典籍和神话传说中,都有许多关于黄帝的记载,但因年代久远,许多说法都已经无法考证。然而,黄帝作为中华民族的始祖却是不容置疑的。
2.越王勾践到底有没有卧薪尝胆
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历史故事,已经是尽人皆知了。这个历史故事说的是:传说在春秋时期的一场战争中,吴国打败了越国,吴军把越王勾践包围在会稽山上,致使越王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忍辱求和。从那以后,越国成为吴国的臣国,并受控于吴国。越王勾践像奴隶一般在吴国宫中服役3年,后来吴王免去了勾践的罪,让他回国去了。为了不忘亡国之痛、报仇雪恨,勾践在屋顶上面吊了一个苦胆,无论是出是进、是坐是站,就连吃饭睡觉,也要尝一尝苦胆之味,用来激励自己的斗志;他还既不用床,也不用被褥,累了,便睡在硬柴堆砌的“床”上,以此锻炼自己的筋骨。越国最终灭了吴国,就是因为勾践这十多年的磨炼并实行了各种得力措施。
但历史上的越王勾践是不是真的用卧薪和尝胆两种手段来激发勉励自己的呢?首先从历史典籍来看,《左传》和《国语》成书年代较早,并且其中记载的史实也较为可信,因而较具有参考的价值。但两本史籍中无论哪一本,在讲述勾践的生平事迹时,都根本没有记载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行为。另外,在《史记》中的《越王勾践世家》中,司马迁说:“吴既敌越,越王勾践反国,乃苦身焦思,置胆于坐,坐卧即仰胆,饮食亦尝胆也。”其中,没有写到越王勾践卧薪之事。东汉时期,袁康、吴平作《越绝书》,赵晔作《吴越春秋》,这两本书虽然是专门记录关于春秋时期吴越两国的历史,但它们却只是以先秦历史为基础,又加上了小说家们的荒诞想象。《越绝书》中卧薪、尝胆都未提及;《吴越春秋》中的《勾践归国外传》,也仅说越王勾践“悬胆在户外,出入品尝,不绝于口”,而根本没有卧薪之事。由此看来,在西汉的《史记》中最早出现了越王尝胆一事;而在东汉时期的史料中还没有出现卧薪之事。
有人考证,在北宋苏轼所写的《拟孙权答曹操书》中“卧薪尝胆”首次被作为一个成语来使用。但苏轼起草这封信时带有很强的游戏性,信中的内容与勾践无关,而是设想孙权在三国平分天下时曾“坐薪尝胆”。南宋时期,吕祖谦在《左氏传说》中曾经谈到“坐薪尝胆”的事情,但说的却是吴王。明朝张溥在《春秋列国论》中也说“吴王即位,卧薪尝胆”。以后,《左传事纬》和《绎史》两书中,都说是吴王夫差卧薪尝胆。但与此同时,南宋的真德秀在《戊辰四月上殿奏札》、黄震在《古今纪要》和《黄氏日抄》两书中,又说是越王勾践曾卧薪尝胆。然而,到北宋的苏轼提出了“卧薪尝胆”一词后,这事究竟是夫差还是勾践所做,从南宋直到明朝都没有结论。明朝末年,在传奇剧本《浣纱记》中,梁辰鱼对越王勾践卧薪、尝胆二事大加渲染。清初的吴乘权在《纲鉴易知录》中写道:“勾践叛国,乃劳其凝思,卧薪尝胆。”后来,明末作家冯梦龙在其刊刻的历史小说《东周列国志》中也多次提到过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直到现在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才广为流传。但其真实性却需要考证。
另有一些学者认为,早在东汉时代成书的《吴越春秋》中的《勾践归国外传》中就有越王勾践“卧薪”之事的记载。该文说越王勾践当时“苦身焦思,夜以继日,用蓼攻之以目卧”。蓼,清朝马瑞辰解释说是苦菜。蓼薪,意思就是说蓼这种苦菜聚集得非常多。勾践准备了许多蓼菜一定是用来磨炼意志,“攻之以蓼”也可以说是“攻之以蓼薪”。这样,上述《吴越春秋》中的话的语意就十分明显:那时勾践日夜操劳,眼睛十分疲倦,就想睡觉,即“目卧”,但他用“蓼薪”来刺激自己,以便能够忍耐克服,避免睡觉。卧薪、尝胆分别是让视觉和味觉感到苦。后人把“卧薪”说成是在硬柴上睡觉,是曲解了《吴越春秋》的意思,因为“卧薪”是眼睛遭受折磨而不是身体遭受折磨。这种说法的结论是:勾践确实有过卧薪尝胆的行为,尽管后人误解了这个词语的意思。
若说卧薪尝胆这个故事是真的,为什么历史上这么晚才有记载?若说是假的,它却在民间广为流传,而且这两种说法都有根据。因此,它成为中国历史上的又一个未解之谜。
3.秦始皇“生父”到底是谁?
秦始皇(前~前),中国统一的秦王朝的开国皇帝。史书记载,他有三个名字。一曰嬴政,他是秦庄襄王之子,“秦人赢姓”,由于生于正月,故起名为正,古代通政,因此写作政,所以追根而论为嬴政。二曰赵政,先秦时,有以出生地为姓的习俗。秦始皇以秦昭襄王四十八年(公元前年)正月生于赵国首都邯郸,故以赵为姓,称赵政。三曰吕政,秦始皇又怎么会姓吕?这就牵扯到了秦始皇的身世问题。
据《史记-吕不韦列传》记载,赢政的父亲子楚在赵国做人质时,当时赵国的政治投机商吕不韦钻了秦国宫廷的空子。吕不韦先与一个能歌善舞的赵姬同居,知道赵姬有身孕后,让赵姬去勾引秦太子子楚。不久子楚爱上赵姬,吕不韦便把赵姬献给子楚。赵姬足月后生下赢政,子楚于是立赵姬为夫人。后来子楚回国继承王位,死后把王位传给子政。这种说法被班固所接收,于是《汉书》直接称赢政为吕政。东汉高诱为《吕氏春秋》作注,他的序记载的情形跟司马迁的记载基本一致:“不韦取邯郸姬,已有身,楚见说之,遂献其姬,至楚所,生男,名之曰正,楚立之为夫人。”唐司马贞《史记索隐》这样解释:“吕政者,始皇名政,是吕不韦幸姬有娠,献庄襄王而生始皇,故云吕政。”
这种说法似乎有一定的道理。《史记-吕不韦传》记载,“姬自匿有身,至大期时生子政。”期(古音为ji)即一周年。就是说子楚娶了赵姬一年后,赵姬才生赢政。十月怀胎,一朝分娩,按照这样计算,赢政应该是子楚所生。从两汉到宋元时期,一直都信奉秦始皇私生子之说,未有异议。
秦始皇果真是私生子?这是一个千古之谜,由于年代久远,事实已无法查实。然而有人从动机上开始怀疑《史记》记录的真实性,由于司马迁因祸遭到残酷的宫刑,在他的笔下,历代酷吏、暴君多少被涂上不良的墨迹,所以也不能排除司马迁在记录秦始皇时,因反感而夸大其辞。
在明代,便有人开始对《史记》提出异议。明人汤聘尹以秦皇乃吕不韦之子,是“战国好事者为之”。清代学者梁玉绳也提出异议,认为《史记》系从传闻得来,非从考实得来,并从行文剖析,以为司马迁在记述中即有所保留。明朝的王世贞则更进一步,他在《读书后记》提出两条理由:一是吕不韦为使自己长保富贵,故意编造自己是秦始皇的父亲的故事;二是秦灭六国后,原六国的贵族或失去他们的食邑、或家破人亡。但他们除了进行言论攻击外别无办法对秦朝进行报复。于是在极端的愤恨中他们散播对秦始皇的身世进行攻击的这一言论:“秦始皇是吕不韦的私生子。秦宗室的香火到了这里也就熄灭了。六国虽亡,但秦国也同样灭亡”。另外,还有人对“大期”的解释提出疑问。期,一年也,所谓“大期”,是指过十二个足月之后分娩(一说十个足月)。按照常情,女子发现“有身”,一般在孕后一二个月,既然吕不韦在“献其姬”前已经“知有身”,据生育规律,赵姬何以能在归子楚后十二个月方分娩生政?怀孕超期分娩的情况也有,但赵姬的超期未免超得过于异常。所以他们认为《史记-吕不韦传》所述值得怀疑。
4.秦始皇“焚书坑儒”之谜
提起秦始皇,人们就会想起“焚书坑儒”这一典故,但是秦始皇到底有没有“坑儒”呢?
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以便加强中央集权。在完成政治上的诸多加强控制的举措之后,秦始皇便开始了精神上的控制。公元前年,秦始皇在咸阳宫为群臣及众多的儒生大排酒宴。在宴会上,围绕着是否实行分封制,众多儒生之间发生了激烈的争论。丞相王绾、博士生淳于越等人主张实行分封,而丞相李斯等则赞同郡县制,并指责淳于越等“不师今而学古”,“道古以害今”。最后秦始皇支持李斯的观点,并采用、实施李斯的“焚书”建议,下令:除了秦纪(秦国史书)、医药、卜筮、农书以及国家博士所藏《诗》、《书》、百家语以外,凡列国史籍、私人所藏的儒家作品、诸子百家著作和其他典籍,统统按时交官焚毁。同时,禁止谈及《诗》、《书》和“以古非今”,违者定当严惩乃至判其死罪。百姓如想学一些法令,可拜官吏为师。从这一点来看,焚书的举动秦始皇肯定做过。
秦始皇称帝以后,力求长生不老,迷恋仙道,不惜动用重金,先后派徐福、韩众、侯生、卢生等人寻求仙药。侯生与卢生当初是秦始皇身边的方士,由于长期为秦始皇求仙人和仙药,却始终没有找到,而心急如焚,忐忑不安。依照秦国的法律,求不到仙药就会被处死。因此他们深发感慨:像这样靠凶狠残暴而建立威势并且贪婪权势的人,不值得给他求仙药。于是,侯生、卢生悄悄地远走他乡。
这件事使秦始皇十分恼怒,于是他下令,对所有在咸阳的方士进行审查讯问,欲查出造谣惑众的侯生、卢生两人。方士们为保全自己的性命,只得相互告发,秦始皇最后把圈定的余人,都在咸阳挖坑活埋。
秦始皇的“坑儒”是“焚书”的继续。至于坑杀的人究竟是方士还是儒生,学术界各持己见。从分析“坑儒”事件的起因看,秦始皇所坑杀的人应该是方士;但从长子扶苏的进谏“众儒生都学习孔子的学说”来看,秦始皇所坑杀的又好像是儒生。
而且东汉卫宏在《诏定古文官书序》中记载,秦始皇在骊山温谷挖坑用以种瓜,以冬季瓜熟的奇异现象为由,诱惑博士诸生集于骊山观看。当众儒生争论不休、各抒己见时,秦始皇趁机下令秘杀填土而埋之,七百多名儒生全部被活埋在山谷里。于是有人便根据这一点而偏向于传统的说法,认为秦始皇确实有过“坑儒”的行为。
但有人研究诸史籍,认为“焚书”有之,“坑儒”则无,实是“坑方士”之讹。“坑方士”事见始皇三十五年,因为侯、卢二人求仙药不成,他们惧“秦法不得兼方,不验辄死”,骂了秦始皇一番后逃走。既然事端由方士引起,那么就只能是“坑方士”,当然不能说被杀的四百六十余人中没有儒生,而全是方士,但是由其代表人物可推知,被杀的主体应该是方士,而被杀的原因更与儒家的政治主张和学派观点无关。所以即使被杀者有儒生,也并非因其为儒生而得罪,总是与方士们有某种牵连之故。因此绝无理由说秦始皇“坑儒”。尽管秦始皇早因“坑儒”之举背上千古骂名,然而,直到今天,秦始皇究竟有没有“坑儒”这一谜团还是没有解开。
5.曹操杀华佗与青囊经之谜
华佗(约公元2世纪~3世纪初),字元化,沛国谯(即今安徽省毫县)人。他在年轻时,曾到徐州一带访师求学,“兼通数经,晓养性之术”。沛相陈圭推荐他为孝廉、太尉黄琬请他去做官,都被他一一谢绝,遂专志于医药学和养生保健术。他行医四方,足迹与声誉遍及安徽、江苏、山东、河南等省。
曹操闻听华佗医术精湛,征召他到许昌为自己看病。曹操常犯头风眩晕病,经华佗针刺治疗有所好转。《三国志》对此的记载是,“佗针鬲,随手而差。”后来,随着政务和军务的日益繁忙,曹操的“头风”病加重了,于是,他想让华佗专门为他治疗“头风”病,做自己的侍医。但是华佗却不愿意。他借口妻子有病,告假回家,不再到曹操那里去了。曹操非常愤怒,派人到华佗家里去调查。曹操对派去的人说:如果华佗的妻子果然有病,就送给他小豆四十斛;要是没有病,就把他逮捕来办罪。
传说华佗被逮捕送到曹操那里以后,曹操仍旧请他治病。他给曹操诊断了以后,对曹操说:“此近难济,恒事攻治,可延岁月。”意思是说,你的病在短期内很难彻底治好,即使长期治疗,也只能苟延岁月。而要全部治好,使之不再重犯则需要先饮“麻沸散”,麻痹脑部,然后用利斧砍开脑袋,取出“风涎”,这样才可能去掉病根。多疑的曹操以为华佗是要借机杀他,为关羽报仇,于是命令将华佗杀害。
被关进牢狱以后,华佗知道曹操不会放过他的,于是抑制住悲愤的心情,逐字逐句地整理他的三卷医学著作—《青囊经》,希望把自己的医术流传下去。这三卷著作整理好以后,华佗把它交给牢头,牢头不敢接受。在极度失望之下,华佗把它掷在火盆里烧掉。牢头这时候才觉得可惜,慌忙去抢,只抢出一卷,据说这一卷是关于医治兽病的记载。华佗没有留下专门著作。这是我国医学的一个重大损失。
但是,华佗之死责任果真全在曹操吗?华佗真的没有任何过失吗?
《三国演义》中有一节“治风疾神医身死,传遗命奸雄数终”,描写了华佗被曹操杀害的情形。《三国演义》虽然是文学作品,其中有着大量的虚构成分,但是,华佗因为要给曹操“开颅医病”而被曹操杀害确是不争的历史事实。受《三国演义》的影响,今天的许多史学家大都认为,华佗不仅医术高明,而且医德高尚,时刻心系天下百姓的疾苦,不肯服侍权贵。华佗真是这样一个人吗?
在中国古代社会里,“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和“学而优则仕”是众多读书人的信条。华佗所生活的东汉末期,社会上读书做官的热潮已经达到顶点,公卿大多数是熟悉经术者,汉顺帝时太学生多达3万人,学儒读经成为社会风尚,而医药技术虽为上至帝王、下至百姓所需,但却为士大夫所轻视,医生的社会地位不高。这种社会风尚不能不对华佗有所影响。据《三国志-魏书-方技传》记载,华佗年少时曾经在徐州一带游学,是个“兼通数经”的读书人,在当地很有名气。众所周知,科举制起源于隋朝,东汉时期普通读书人进入仕途的途径只有被“举孝廉”,也就是因为品德高尚而被推荐进入官场。
沛国相陈珪和太尉黄琬都曾荐举华佗为孝廉,征辟他做官,但是华佗却颇为自负,认为自己才气大,而不屑于去做他们举荐的那些低级文案工作,再者,华佗此时已经迷恋上医学,他不愿意为此小官而抛弃所喜好的医学。
正如《三国志-方技传》中写道的那样“然本作士人,以医见业,意常自悔”,华佗在行医的过程中,深深地感到医生地位的低下。由于他的医术高明,前来请他看病的高官权贵越来越多,他的名气也越来越大。在这些高官权贵的眼中,华佗即使医术再高明,也只是一个医生而已,在同他们的接触过程中,华佗的失落感更加强烈,性格也变得乖戾了,难以与人相处,因此,范晔在《后汉书-方术列传》中毫不客气地说他为人性恶,难得意。在后悔和自责的同时,他在等待入仕为官的机遇的再度降临。
恰恰在此时,曹操得知了医术高明的华佗,而华佗也仿佛看到了走入宦途的机会。华佗正是想利用为曹操治病的机会,以医术为手段,要挟曹操给他官爵。头风病确实比较顽固,在古代的医疗条件下,想要彻底治愈确实很困难,华佗虽为神医,也未必有治愈的良策。但若说即使恒事攻治,也只能苟延岁月,死期将近,就未免危言耸听了,很明显有要挟的成分在内。
但是,曹操毕竟不是一般的人物,他识破了华佗的用心。他后来说,“佗能愈此。小人养吾病,欲以自重”,意思是说,华佗能治好这病,他为我治病,想借此抬高自己的身价。曹操对华佗的“要挟”很不满,他并没有满足华佗的要求。
于是,华佗便以家中有事为借口,请假回家。到家后华佗又托辞妻子有病,一直不回,对曹操进行再度要挟。曹操大怒,将华佗拘捕。为了治病,曹操再度容忍华佗,没有将他处死。但是华佗却提出了用利斧砍开脑袋,取出“风涎”,去掉“病根”的治疗方法。多疑的曹操再也不能容忍,将华佗杀害。
那么,假如曹操真的同意用此方法疗病,会出现什么结果呢?
首先,动手术则克服不了感染的问题。当时的医疗条件下,华佗所使用的器械“利斧”根本不可能做到无菌,在有菌的条件下进行头部的手术,曹操在手术后肯定会发生颅内感染,由于当时没有有效的广谱抗生素,仅仅一个感染就足可以致曹操于死地。现代医学那么发达,手术后的感染经常发生,稍有不慎就会造成感染不愈合。曹操那时动手术,后果就可想而知了。除非曹操的抵抗能力非常强,否则他是必死无疑。然而曹操当时已经不再强壮了,他的抵抗能力能经得住华佗的折腾吗?
其次,华佗能够顺利地进行脑部手术吗?华佗的确是当时最杰出的神医,但他对人的大脑研究以及是否做过脑科手术,在史书中并无一字记载。按照颅脑的解剖来看,人的大脑不同区域的功能也不同,有分管语言的语言中枢、有记忆中枢、有视觉中枢、味觉中枢。人类认识大脑的解剖只不过是近代的事情。就是现在,大脑斜坡部位仍是手术的相对禁区。按照当时的认识,华佗不可能知道大脑的精细解剖结构。如果真动手术,稍有不慎,曹操就会立即命丧黄泉。
再次,华佗能否对曹操进行急救也是一个问题。开颅手术时要有起码的急救设备,比如心电监护设备,输血补液设施,吸氧设备等,这些起码的设备缺一不可。一旦血压下降或者是心跳骤停,在这些起码的急救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曹操开颅就会凶多吉少。
除此之外,华佗开颅面临的医学问题还有不少,不论那一项不具备开颅都是十分危险的事情。曹操不开颅尚且可以存活一段时间,如果开颅必然是九死一生。生性多疑的曹操岂能容忍这样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曹操认为华佗是在故意暗害自己也是讲得通的。
曹操杀害华佗虽然主要是凭借自己的好恶,但是,从《汉律》上讲,也有他的依据。曹操在“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情况下,以“动以王法从事”著称。无论是理政还是治军,甚至齐家、诫子,曹操都以汉律为基本准则。依照汉律的规定,华佗犯了两宗罪:一是欺骗罪,二是不从征召罪。而令华佗命丧黄泉的是主要是后者。汉律中有“大不敬”罪,对“亏礼废节”之犯者要处以重刑,《汉书-申屠嘉传》便载有人“通小臣,戏殿上,大不敬,当斩”的案例。“大不敬”的具体内容较多,其中“征召不到大不敬”适用于华佗所犯之罪。在当时的情况下,曹操以此为华佗定罪,别人也就无话可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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