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区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6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公办学校按照学区划分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
(二)坚持公民同招。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任何公办民办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生源。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三)坚持控辍保学。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
(四)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等,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招生入学
(一)招生对象
小学: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阎良区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初中:具有阎良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附医院诊断证明、病例、相关单据等资料),经社区(村委)、街办审核同意后,由学校报区教育局备案。
(二)学区划分
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辖区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学区范围。初中和城区小学学区由区教育局统一划定,五街办(关山、武屯、北屯、振兴、新兴)小学学区划分由中心校负责划定,报区教育局备案。今年有改扩建学校建成投入使用,城区学校学区划分范围有微调,整体相对稳定。阎良区和航空基地保持学区划分稳定,妥善解决交叉区域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问题。
按照市教育局统一部署,通过阎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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