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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是第3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本月生态城税务局开通了线上税收普法教育基地,以专题连载的形式带您了解税收古往今来那些事儿~今天播出第二期秦汉、隋唐时期的赋税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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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苛政猛于虎”是后世对于秦朝赋税之重的形容。秦朝的赋税分为田租、口赋、力役三种,田租按亩计征“泰半之赋”,即税率为三分之二;“口赋”即人头税,按人头征收,史料中关于口赋“二十倍于古”的描述,直接说明了人头税的繁重;力役则更甚,史载秦始皇命令修建长城、阿房宫、骊山皇陵等,共征发劳力万人,繁重的赋税徭役动摇了统治根基,直接导致了秦王朝的覆灭。

与迷信暴力、一味暴征的秦朝统治者相比,汉朝的统治者则显得明智、灵活得多。汉朝的赋税制度基本上沿着“轻徭薄赋”这一主线展开,这是汉朝吸收秦亡教训的结果,也是西汉王朝建立初期经济凋敝的产物。

汉代休养生息,轻田租十五税一(即税率为土地收获量的1/15),汉文帝时改为三十税一,汉景帝以后三十税一成为定制。这样的农业税自然能使广大农民得到喘息,“文景之治”的出现便是与轻徭薄赋的赋税治国理念密不可分。

隋朝和唐前期主要是在均田制的基础上,实施的以人丁为依据的“租庸调制”,唐代陆贽曾用“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来形容租庸调制。

“租”是指成年男子需每年缴纳2石粮食,“调”则为缴纳绢、棉、麻等布料,“庸”则是每个成年男子每年服徭役20天,如果不想服徭役,可以选择缴纳布料代替。

唐后期开始实施两税法,即将征收谷物、布匹等实物为主的租庸调制改为征收金钱为主,一年两次征税,是为“两税法”,实质上就是以户税和地税来代替租庸调制的新税制。

往期回顾

第一期先秦时期的赋税演变

制作:国家税务总局中新天津生态城税务局编发:天津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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