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义军四起,秦二世无兵可调,章邯立即建议:骊山徒多,请赦之,授兵以击之。不久,秦二世大赦天下,章邯便以骊山徒,组成了历史上一支著名的军队“刑徒军”。
从字面上来看,刑徒军的成员,应该都是罪犯,实际情况真是如此吗?
关于刑徒军,历史文献中有很多的记载!
(1)隐宫徒刑者七十余万人,乃分作阿房宫,或作丽山。、
(2)始皇初即位,穿治骊山。及并天下,天下徒送诣七十余万人。
(3)布已论输丽山,丽山之徒数十万人,布皆与其徒长豪杰交通。
(4)秦令少府章邯免骊山徒、人奴产子,悉发以击楚大军,尽败之。
(5)死葬乎骊山,吏徒数十万人。
(6)既而季以亭长为县送徒骊山,徒多道亡。
第一则史料中所说的“隐宫徒刑者”,小编认为,这个应该分开理解:隐宫,徒,刑者。在综合下面的几则记载,可见骊山徒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群体,身份有很多,比如徒,刑者,隐宫,人奴产子,吏徒等等。
首先,我们先说一下“徒”,《说文解字》中本意是行走,步行,后来演变成,对社会地位地下人的一种称谓。在不同的朝代,“徒”也有不同的意义。汉代之前,百姓服徭役,这样的人被称之为“徒”“役徒”。
秦简《徭律》中记载:兴徒以为邑中之红(功)者,令结(嫜)堵岁卒……令其徒复垣之,勿计以为繇(徭)……以律论度者,而以其实,为(徭)徒计。”
这个记载说明了一个问题,秦朝时期的“徒”,一部分是指国家征召服徭役之人,并非罪犯。
由此可见,秦朝时期的“徒”,为两部分,一是罪犯,二是服徭役的人。
刑者,很好理解,就是因犯罪受过刑的人。
隐宫,按照粗浅的理解,应该是受过宫刑之人。但是,在70万骊山徒中,隐宫排在首位,这样的解释就很不合理。小编认为,这里的书写记载,应该存在错误,“隐宫”为“隐官”比较好解释。
出土的秦简中,就有关于“隐官工”“处隐官”的论罪规定。前者是在隐蔽处工作的人,后者是管理的官吏。骊山是干啥的!主要的任务就是为秦始皇修建陵墓,存在众多的“隐官”,就不足为奇了。
对于后面的“徒长,豪杰”,应该是指押解罪犯的官长,或者地方豪强,游侠!刑徒军中为何有这类人,以后我们详说!
至于后面的人奴产子,很好理解,不在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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